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;拟订相关发展规划、政策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牵头推进全县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。
(二)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;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,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。
(三)负责促进就业工作,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开展就业援助,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。
(四)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,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;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;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金统筹办法,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。
(五)负责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,拟订应急预案,实施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预防、调节和控制,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。
(六)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;承办法定、委托或授权管理相关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;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;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;负责县政府及以上奖励、表彰事项审核工作。
(七)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;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、引进、培养及管理工作;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;落实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;指导协调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、考核等工作。
(八)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、津补贴、绩效工资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,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;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(九)综合协调、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,负责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好引进国外智力及出国(境)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相关政策办法。
(十)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;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、管理、培训、服务工作;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;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。
(十一)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,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;负责管理和监督技工学校、职业培训机构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;贯彻实施职(执)业资格制度,负责职业技能鉴定、技工等级考核颁证工作。
(十二)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;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,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。
(十三)开展劳动、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;落实劳动关系政策,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;实施劳动保障监察,负责劳动者维权工作,依法查处重大案件。
(十四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石台县先锋网:https://shitai.ahxf.gov.cn/
池州人事考试网:https://ah.huatu.com/chizhou
更多详情请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